王為民:為“一把手”履職指明方向
來源:中國應急管理報 ? 2021-09-03 15:01:25
近期,學習宣傳貫徹修改后的《安全生產法》的熱潮一浪高過一浪,筆者將其與《建筑法》對照學習,發現法律更加強調企業“一把手”的責任,這對督促“一把手”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意義重大。尤其是國有企業普遍實行黨政“一肩挑”(即黨委書記、董事長同為一人),這就要求“一把手”有強烈的政治意識和責任擔當,將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當作“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常態化工作,毫不猶豫地挑起本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擔子,勇于做到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履行好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關鍵在于樹立正確的安全生產觀,將安全生產視為事關黨的事業高質量發展、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強化黨對安全生產的領導。我們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企業“一把手”,只有心中樹牢安全發展的理念,才能前進有方向、行動有力量。
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發力。首先,全面了解修改后的《安全生產法》,做安法的首席宣傳員。其次,重視安全生產監管團隊建設,把那些有責任心、懂業務,且年富力強的干部選調到安全生產監管崗位上來,使他們成為得力干將。再其次,在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安全設備購置、安全生產科研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事故隱患排查整治,以及先進獎勵等方面,堅守“舍得”理念,必要時超支也在所不惜。最后,尤需強調的是,作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居安思危,時刻牢記安全事故血的教訓,切實加強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帶領員工做到從源頭上化解重大安全事故風險。只有打好事故防范“組合拳”,為企業安全生產提供保障,才算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應盡職責。
(中建七局總承包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