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開展“防事故、嚴執法”1+N+3專項整治 2家煤礦擬處罰近135萬元
本報訊 記者沈良坤報道 近日,福建煤監局依法對2家煤礦企業予以立案,擬處罰近135萬元。
不久前,福建煤監局與福建省應急管理廳聯合印發了《福建省煤礦“防事故、嚴執法”1+N+3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決定聚焦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這一核心目標,組織開展持續到年底的全省煤礦“防事故、嚴執法”1+N+3專項整治工作,旨在通過統籌省、市、縣各級執法力量,形成縱向上下一盤棋、橫向部門聯動的聯合執法機制,嚴格執法、精準執法、規范執法。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將按照“可操作、重實效”的原則確定分步驟開展“N+”專項整治行動,即開展煤礦潰水潰砂專項整治、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履職專項整治,開展煤礦采掘工程等違規發包、轉包專項整治,開展煤礦生產建設計劃專項整治,煤礦安全培訓考核專項整治、煤礦違法違規開采專項整治。
為確保取得實效,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完善三項保障機制:統籌執法力量,建立聯合督導機制,福建煤監局聯合省應急管理廳吸收各產煤設區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負責人成立了“1+N+3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并會同公安、工信、自然資源等部門開展聯合督導;建立專題培訓機制,福建煤監局、省應急管理廳以視頻會議形式統一對各市、縣(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執法人員開展安全監管執法、遠程監管執法兩場專項執法業務培訓;建立完善煤礦生產要素安全監管執法長效機制;縣級政府建立煤礦用電量、火工品申報領用量、煤炭銷售量、24小時入井人數等生產要素調度和監管機制,縣級監管部門充分運用相關數據分析研判未復工礦井、正常生產建設礦井生產建設動態,發現數據異常,立即通報相關部門,組織核實查處。
福建煤監局領導班子將分別帶隊開展檢查執法,各縣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按照“先重點、后一般”“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原則,確定本地專項整治的重點煤礦、重點內容等,編排煤礦專項整治次序,結合月度監管執法計劃以及“全系統各環節”執法,同步實施,同步整治,一個隱患一個隱患整改,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福建煤監局、省應急管理廳和各產煤設區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將結合月度監管監察執法計劃進行分片督導,隨機抽查專項整治效果,進一步深化“打非治違”,建立完善煤礦生產要素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把不安全的生產能力“減下來”、把不安全的生產速度“慢下來”、把不安全的生產環節“停下來”、把風險隱患“防起來”,有效遏制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