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細分47項違法行為 152項自由裁量標準
來源:中國應急管理報 ? 2021-09-17 16:31:45
本報訊 日前,河北省唐山市應急管理局制定印發《關于執行新〈安全生產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的通知》,對47項違法行為細分152項自由裁量標準,為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正確適用奠定堅實基礎。
根據通知,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未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處罰標準被細化為3種情形:未安裝,安裝了但部分裝置不能正常使用,安裝了但數量、設置等不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或不能滿足安全需要;明確上述情況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金額,以及逾期未改正的處罰金額。
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處罰標準,按照從業人員30人以下、30人以上100人以下、100人以上進行細化,并明確逾期未改正的處罰金額。
將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的處罰標準細化為:一般事故遲報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以上70%以下的罰款;較大事故遲報的,處70%以上80%以下的罰款;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的,處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罰款。
通知要求,在嚴格按照裁量標準規定情形選擇相應處罰幅度的同時,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危險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被處罰單位及人員的主觀狀態、企業規模等因素確定處罰金額,既保證標準統一,又充分考慮個案差異,堅決杜絕同案不同罰問題。
此外,通知對標準的溯及力問題作出具體說明,明確2021年9月1日之后發現的違法行為應當適用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并參照上述標準實施處罰;2021年9月1日之前發現的違法行為,仍適用原標準實施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