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侵害發明專利 聚和股份攤上大麻煩?
正處于科創板IPO關鍵階段,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和股份”)卻攤上了大麻煩。9月22日,上市公司帝科股份發布一則公告顯示,公司重組標的江蘇索特就聚和股份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提起國內、國外兩項訴訟,其中國內訴訟要求聚和股份賠償1.98億元。值得一提的是,1.98億元的賠償額對于聚和股份而言并不是個小數目,公司2018-2020年合計凈利才2億元。另外,此次專利權糾紛也讓聚和股份大客戶東方日升卷入其中,由于使用了聚和股份生產的導電漿料制造太陽能電池板并銷售至美國,國外訴訟中聚和股份、東方日升及其子公司被列為共同被告。不過,江蘇索特的指控卻遭到了聚和股份的否認,9月22日聚和股份方面對北京商報記者獨家回應稱,公司有專利交叉授權許可。
被指侵害發明專利
正處于IPO階段的聚和股份,卷入了發明專利權糾紛。
帝科股份發布的一則公告顯示,公司收到重大資產重組標的江蘇索特的《告知函》,獲悉江蘇索特就聚和股份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向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蘇州中院”)提起訴訟并獲立案受理。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江蘇索特以及聚和股份均處于正面銀漿行業,此次訴訟主要是江蘇索特認為聚和股份侵犯了公司兩項發明專利。
據江蘇索特介紹,公司全資子公司Solar Paste,LLC系“包含鉛-碲-鋰-鈦-氧化物的厚膜漿料以及它們在制造半導體裝置的用途”(專利號為201180032359.1)和“包含鉛-碲-鋰-氧化物的厚膜漿料以及它們在半導體裝置制造中的用途”(專利號為201180032701.8)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公司通過許可的方式從專利權人處獲得了上述專利的使用權及訴權。不過,聚和股份未經公司許可,大量制造、銷售、許諾銷售的單晶硅正銀系列漿料落入上述專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對此,江蘇索特請求蘇州中院判令聚和股份立即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侵犯公司201180032359.1號、201180032701.8號發明專利的單晶硅正銀系列產品,并銷毀專用于制造該類漿料產品的設備和相關模具;判令聚和股份賠償公司上述訴訟案件的經濟損失合計1.98億元;判令聚和股份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和公司為本案支付的合理費用。
9月22日,針對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向聚和股份董事會辦公室發去采訪函,對方在回復中指出,江蘇索特成立于2020年11月27日,成立至今不足一年,江蘇索特在美子公司Solar Paste,LLC成立于2021年2月8日,Solar Paste成立后立即在3月開始受讓美國杜邦的一系列銀漿相關專利,8月26日完成專利轉讓。“關于江蘇索特提到的相關專利,公司已于去年底以800萬美元的價格完成對三星銀漿事業部的收購,已完全繼承了三星與杜邦之間的專利交叉授權許可。”聚和股份方面表示。
賠償款系三年凈利之和
經北京商報記者計算,1.98億元的賠償款約是聚和股份近三年凈利之和。
財務數據顯示,2018-2020年,聚和股份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約為2.18億元、8.94億元、25.03億元;對應實現歸屬凈利潤分別約為498.58萬元、7077.61萬元、1.24億元。經計算,近三年,聚和股份實現歸屬凈利潤之和約為2億元。
投融資專家許小恒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發明專利權糾紛不同于其他訴訟糾紛,一般會得到監管層的重點關注,如果涉及金額較大,可能會被重點追問。獨立經濟學家王赤坤進而指出,除了可能面臨巨額賠償款之外,侵權產品對被告人營收的貢獻情況也很重要,如果占比較高,可能會對公司盈利能力、后續經營情況產生重大不良影響,這些都是公司需要面臨的問題。
據了解,聚和股份主要產品為太陽能電池用正面銀漿,正面銀漿是一種以銀粉為基材的功能性材料,是制備太陽能電池金屬電極的關鍵材料,其產品性能和制備工藝直接關系著太陽能電池的光電轉換效率。
招股書顯示,聚和股份產品分為P型單晶PERC正面銀漿、N型電池銀漿、多晶硅電池正面銀漿三大類。
伴隨著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聚和股份將目光盯向了A股資本市場,欲闖關科創板。
據上交所官網顯示,聚和股份科創板招股書在今年6月29日獲得受理,之后在7月16日進入已問詢狀態,截至目前,公司已對外披露了兩輪問詢回復。
此次謀求科創板上市,聚和股份擬募資10.27億元,投向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導電銀漿建設項目(一期)、常州工程技術中心升級建設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上述項目分別擬投入募資2.73億元、5400萬元、7億元。經計算,聚和股份首發募資超七成將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未曾料到的是,正值公司IPO關鍵期間,聚和股份卻牽扯上了重大訴訟糾紛,而該事項是否會對公司IPO進程產生影響,目前還不得而知。
大客戶卷入其中
聚和股份盈利能力的提升離不開公司大客戶的支持,而此次侵犯專利權糾紛還將公司大客戶東方日升卷入其中。
除了國內訴訟之外,江蘇索特子公司Solar Paste,LLC還提起了一項國外訴訟,就聚和股份、東方日升及其美國子公司Risen Energy America,Inc.(以下合稱“東方日升”)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向美國特拉華州聯邦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并獲立案受理。江蘇索特認為,Solar Paste,LLC系US7767254、US8497420、US8889979、US8889980和US8895843美國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被告聚和股份制造的潛在侵權導電漿料產品落入上述專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東方日升使用上述聚和股份的導電漿料制造太陽能電池板并銷售至美國,損害了Solar Paste,LLC的利益。
Solar Paste,LLC向法院的訴訟請求主要為三項,判決被告上述專利侵權行為;頒布永久禁制令,禁止被告進一步的專利侵權行為;賠償Solar Paste,LLC損失(包括過去侵權損害賠償、惡意侵權三倍罰款、合理的律師費用以及其他費用等)。
北京商報記者發現,此次被列為共同被告的東方日升系聚和股份的大客戶。
數據顯示,2018-2020年,聚和股份向東方日升銷售金額分別約為5294.4萬元、2.09億元、2.37億元,銷售占比分別約為24.31%、23.41%、9.47%,分別是公司第一大、第一大、第二大客戶。
據了解,東方日升主要從事組件、太陽能電池片、EVA膠膜等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及光伏電站的運營,聚和股份主要向其銷售正面銀漿。
針對此次訴訟是否會對雙方合作造成影響的問題,聚和股份方面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公司的相關專利完全繼承了三星與杜邦之間的專利交叉授權許可,且與東方日升建立了長期互信的良好合作關系,雙方之間的合作并不會因此受到影響。(記者 馬換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