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班挪車被罰穿高跟鞋蛙跳 背后原因具體是怎樣的
湖北省武漢市彭女士在上班時間因為出門挪了一下車被主管罰跳蛙跳50下原因是擅自離崗彭女士介紹,自己在保利城云廷7期售樓部上班,一般在上午9點之前正常到崗并且化好妝。到崗后,彭女士又出去幾分鐘,挪了一下車,銷售經理就以她擅自離崗為由,當著三十多個銷售同事的面,讓她穿著高跟鞋蛙跳。
后來,彭女士被罰蛙跳的第二天,售樓部就不讓她接待客戶,停了她的崗。彭女士向公司反映這個情況,公司說這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但彭女士被停崗了之后,沒有辦法接客戶,所以沒有辦法賺錢。而且她蛙跳之后,導致肌肉拉傷,上下樓都很困難。
現在,彭女士希望銷售經理公開賠禮道歉,并且賠償這幾天的工資,以及精神損失費。記者陪著彭女士去到了武漢保利城營銷中心,找到了對她作出處罰的胡經理。胡經理表示說:“處罰理由是擅自離崗,處罰有跳繩之類的,銷售經理都會有,案場規定就是這樣,我為什么要賠禮道歉,又沒有對不起彭女士。”
采訪中,胡經理告訴記者,做出停崗的決定,因為彭女士在崗期間有躲在休息間睡覺,上班時間玩手機等行為。隨后,彭女士所在的第三方銷售公司的負責人蔡經理來到現場。蔡經理表示,他們銷售公司屬于乙方,胡經理所在保利城開發商是甲方,雙方是合作關系。對于彭女士的事情,蔡經理表示,不存在停彭女士的職,公司會對她另有安排。
蔡經理說:“我們的一些銷售行為肯定要受他們管轄,這個案場如果他們說停崗的話,我們不可能說讓彭女士再去接待客戶。目前是讓她休息幾天,休息幾天平緩一下子,再去另外一個項目報到。而且休息的這幾天,只要正常打外勤卡就有工資。”職場員工在遭遇這類體罰時,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記者也咨詢了律師!湖北鑫衛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紅華表示:“上級主管對她不合理的責罰,我們是可以拒絕的。我建議她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護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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