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興證券或可納入*ST澤達索賠案被告之一 投資者需注意可索賠時間段
(資料圖)
(原標題:東興證券或可納入*ST澤達索賠案被告之一 投資者需注意可索賠時間段)
在*ST澤達(688555)被證監會出具《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后,作為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的主承銷商——東興證券于3月31日發布公告稱,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
據公告顯示,因東興證券在執行*ST澤達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項目中,涉嫌保薦、承銷及持續督導等業務未勤勉盡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由*ST澤達財務造假引發的“火災”,最終還是燒到了其保薦機構身上。
從近幾年證監會公布的典型違法案例來看,其中包括多起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案。證監會指出,中介機構應做好“看門人”的職責,認真履行核查驗證、專業把關。
*ST澤達于2020年6月在科創板上市;2022年5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年11月18日,證監會向公司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
據告知書顯示,*ST澤達及相關人員涉嫌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其通過公司或全資子公司簽訂虛假合同、開展虛假業務等方式,在2016年到2019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3.42億元,虛增利潤1.87億元。上市后,*ST澤達繼續通過財務造假虛增營業收入,2020年至2021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2.23億元,虛增利潤1.1億元。與此同時,在其《招股說明書》、定期報告中均未按規定如實披露關聯交易及股權代持等情況。
鑒于上述違法違規情況,*ST澤達被證監會擬處罰8600萬元罰款;公司相關責任人擬合計被罰6500萬元;董事長林應被終身市場禁入。公司也因此披星戴帽。
截至4月1日,*ST澤達已發布十九次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公告還提及,*ST澤達存在業績下滑的情況和財務類強制退市的風險,并同時存在委托理財投資本息無法收回、募集資金無法按期歸還、實際控制人股份被凍結、部分貸款逾期等風險。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作為*ST澤達的保薦機構,若證監會最終查明東興證券在*ST澤達IPO項目上未勤勉盡責,投資者可以將東興證券也作為訴訟索賠的被告之一。針對*ST澤達的違法事實,于2022年3月17日(含當天)之前買入該股票,并在2022年3月1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關鍵詞: